上一期我們說明了房屋貸款所需文件,今天我們針對辦理房貸時華人較常碰到的困難來說明辦理房貸應注意事項。
1. 銀行會根據貸款人收入及個人財務狀況而給予貸款金額。讀者可以把你的月收入乘以30%或0.3,再除以現行標準貸款利率(prime interest rate,現在是10%),這差不多是你房貸可貸到的最高金額。例如平均月收入為R20,000,那麼房貸最高金額為20,000*30%/10% = R600,000。換句話說,若你想要貸R600,000,那麼你的平均收入必須達到R20,000。
若是夫妻一起申請貸款,可以把夫妻雙方收入加總計算。例如夫妻雙方收入各R20,000,則總收入為R20,000+R20,000=R40,000, 那麼房貸最高金額為 40,000*30%/10% = R1,200,000。
2. 自聘與打工:自聘者(self-employed)需提供公司財務報表,常常也需要提供公司銀行對帳單,但許多華人沒有正規做財務報表,或財務報表顯示公司收入少,這會使房屋貸款申請受阻。筆者建議開公司的老闆們,找好的會計師,平常就把帳及財務報表給做好,而且定時申報所得稅,這樣要貸款時就能順利申請。
相比之下,銀行對打工領薪水的貸款人文件要求較簡單,收入證明只需薪資單或個人所得稅申報表(IT34表格)。不過,大部份在中小企業工作的人也沒有從公司拿到每月正式薪資單,這時就需要公司出一份所得證明。
3. 銀行帳戶必須顯示你的收入。許多華人收入達到貸款標準,但仍無法貸款,因為他們不把收入定時存到銀行帳戶。銀行只從銀行帳戶上進賬金額來確認貸款人收入。若銀行對帳單顯示存入金額少,或存款不定時,一個月有存,兩個月沒存,銀行會認為貸款人收入不夠,或收入很不穩定,因此拒絕貸款。
還有,絕大部份人存錢沒填Reference欄,因此在銀行對帳單顯示存款為CASH(現金),而非SALARY(薪水)。這也會讓銀行認為你沒有固定薪水收入。
筆者建議有購房打算,且要申請房貸的讀者,先把你的銀行帳做好三至六個月,每月底固定把固定金额存進銀行帳戶,而且存錢時在存款單的Reference欄註明SALARY。
4. 先辦好個人稅號。税法及金融情報中心法對這方面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個人貸款人應事先辦好個人稅號,並按時申報所得稅,以免買房或申請房貸時受阻。
5. 若收入不夠,可請第三方擔保。第三方必須提供身份證明,收入證明,並且在貸款合約上簽字作擔保人。
6. 上黑名單。這裡指的是欠錢不還,被債權人告上信用評估局(credit bureau),信用記錄上有了污點。不良的信用記錄會攔阻房貸申請,這時貸款人須先償還債務,讓債權人取消不良信用記錄,之後才能順利申請房貸。
本公司有提供房屋貸款業務,若有此方面需要的讀者可以與我們聯繫諮詢。
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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