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0日 星期四

365.設立遺囑(三) 2015.07.30


三、遺囑的生效和不生效

1、遺囑的生效

遺囑的生效是指遺囑發生法律效力,可以依法執行因此,遺囑的生效又叫做遺囑發生執行效力。遺囑是終意處分行為的性質決定的。只有遺囑人至死不變的意思才是其最後的意思,才具有執行效力。

2、遺囑的不生效

遺囑的不生效又稱遺囑失效,是指符合有效條件的遺囑因某種客觀原因而不能發生執行效力。導致遺囑不生效的原因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但遺囑另有規定(如指定有替補繼承人或替補受遺贈人的除外);遺囑繼承人、受贈人在遺囑成立後喪失繼承權附解除條件的遺囑,在遺囑人死亡之前條件已不存在;附停止條件的遺囑,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在條件成就前死亡等。附義務的遺囑繼承或遺贈,如有義務能夠履行,而繼承人、受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經受益人或其他繼承人請求,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義務那部分遺產的權利,由提出請求的繼承人或受益人負責按遺囑人的;自願履行義務,接受遺產。不生效的遺囑雖然沒有執行效力,但具有設立效力,是合法有效的遺囑,僅僅由於某種客觀原因使其不能發生執行效力。

四、遺囑的處分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遺產的處分須由遺囑執行人執行。遺囑執行人英文為Executor。遺囑執行人可以是家庭成員,一個值得信賴的朋友或金融機構。以下是一般簡單情況下的基本指南。如果當事人的情況有任何不尋常,應尋求法律諮詢建議。

遺囑執行人首先需要獲得遺囑並檢查它的有效性,確定誰是受益,並對死亡人遺產的資產及負債有大略的了解。收集並找到有關死者財務狀況的信息,如銀行賬戶,信用卡帳戶,物業地契,保險保單文件和其他文件。

如果壽險保單明白列出指定受益人,所得款項可直接支付給受益人,而不必通過遺產分配。這是在遺產進行清盤期間,提供現金給家屬的理想工具。

從高等法院主事官(Master of the High Court)辦公室或法律文具店取得官方資產和財產清單表格。該清單應說明資產總額是否超出125,000蘭特。未亡配偶或居住在死者生活地區最近血親必須簽署清單表。如果總資產小於R125,000,高等法院主事官可以縮短程序,允許用一個非正式的,節約成本的方式進行遺產清盤。在這種情況下的程序要簡單得多,不需遺囑執行人做債權人廣告的,也不須繪製並提交清算和分配帳戶(Liquidation and Distribution Account)

重要更新:20151124法規S183)限R125,000提高到R250,000。這適用於20151124和之後死亡人士
填寫主事官辦公室提供'接受委託表格(Acceptance of Trust),並一式兩份簽署。主事官辦公室會將副本轉發給南非稅務局(SARS)。

在大多數情況下,遺囑通常免除遺囑執行人提供擔保品的責任。如果遺囑執行人是死者的父母,子女或配偶,則通常不需提供擔保品。當主事官要求擔保品以確保遺囑執行人的誠信,通常可從保險公司購買保證狀。主事官有權決定擔保品金額,一般是能覆蓋在清單披露的資產價值。
遺囑執行人需要向高等法院主事官申請被正式任命,並賦予必要的權力來管理遺產。這步驟可能需要六個星期,取決於在南非境內九個主事官辦公室,向那一個辦公室提出申請。最好是早上去,並擕帶與提供以下文件:

遺囑正本(最好是當場拿到遞交收據,並自己保留複印件)

死亡通知書
資產清單表
死亡證明書證副本
接受委託,一式兩份。
近親誓章(affidavit)
遺產沒有提交到另一高等法院主事官辦公室宣誓書。
債權人名單。

不同的主事官辦公室略有不同的要求,所以最好是詢問清楚他們需要什麼。除了遺囑,以上所有文件都可以從主事官辦公室取得

高等法院主事官將授予那些被授權處理遺產並已經同意接受清盤遺產工作人員遺囑執行委任狀。遺囑執行委任狀副本需提供給持有屬於死者資產的銀行和保險公司,以此證明他們持有的資產將被傳遞給死者遺產授權代表。

2015年7月23日 星期四

364.設立遺囑(二) 2015.07.23

()遺囑的設立

在南非年滿16歲就可以設立遺囑,說明立遺囑人死後財產要給誰。遺囑必須遵照南非法規設立才具效力。必須心智上具行為能力,即立遺囑人必須有能力理解設立遺囑之後果,精神正常,並且記得自己所擁有資產。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要具有效力,你必須確保:

•遺囑是書面的。

•兩個14歲以上年齡的人見證遺囑的製作(這些證人不能是遺囑的受益人)。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在證人在場,您草簽遺囑的每一頁,並簽署了最後一頁。

•證人已草簽和簽署遺囑。

在遺囑裏你可以:

•指定遺囑執行人。

•分配你的財產。

遺囑執行人確保您的財產按照你的遺囑內所說明你的意願分配。遺囑執行人在處理你的財產時也會償還你的未償債務。如果你不選擇一個執行人,法院將任命某人為遺囑執行人;這通常是一個家族成員。
遺囑一般包括遺囑人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  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住址等;遺囑製作的日期。遺囑中一般不包括與處分財產及處理死亡後事宜無關的內容。

在南非有以下途徑設立遺囑:
甲.自己書寫設立遺囑

乙.諮詢律師,由律師幫助設立遺囑
丙.銀行理財部幫助設立遺囑

丁.諮詢個人理財規劃師,由理財規劃師幫助設立遺囑
戊.到文具店購買遺囑表格,自己填寫

遺囑可以是個人遺囑,或是夫妻兩人共同遺囑。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除有約定的應該為夫妻共同財產,英文叫做in community of property,法律認定夫妻擁有共同財產各一半。
 
一份簡單遺囑設立,通常有以下內容:若夫妻雙方一方過世,遺產贈與另一方。若都同時過世,遺產贈與孩子。若全家同時過世,遺產指定贈與親人或公益機構。

你的財產上傳遞給誰取決於你是否有一份有效的遺囑。如果你有一份有效的遺囑,則按照你的意願分配。如果你死無遺囑(英文稱為intestate),那麼根據無遺囑繼承的法律將你的財產分給你的直系親屬。

(三)垂死時沒有留下遺囑

如果沒有有效的遺囑,當事人死了,財產是根據法律規則分配。這些規則指出:

•已婚人的財產由配偶和子女平分。

•如果沒有配偶或子女,遺產分配給其他家庭成員。

•如果沒有血親則遺產歸給政府。

不同的規則適用於根據南非地方習俗法律結婚的人,但這些規則對妻子不公平。

2、遺囑的撤銷

遺囑作為法律行為的一種,應適用法律行為的一般規定,如有效、無效、撤銷等。如果遺囑存在某些缺陷或由於錯誤或受欺詐、脅迫而未能正確反映遺囑人的意願,則應當允許撤銷。

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遺囑的,內容相互抵觸的,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公證遺囑為准,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准。如果遺囑人最後所立的遺囑內容同原立數份遺囑的內容相抵觸,應視為最後所立的遺囑撤銷了原立所有遺囑。

附義務的遺囑繼承或遺贈,如義務能夠履行,而繼承人、受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經受益人或其他繼承人請求,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義務的部分遺產權力,由提出請求的繼承人或受益人負責按遺囑人的意願履行義務,接受遺產。如按照《法國民法典》的規定遺囑,但得以日後重訂的遺囑或在公證人面前作證書以聲明改變意志而全部取消或部分取消。  日後重訂的遺囑未明白取消遺囑時,以前的遺囑中與新訂的遺囑抵觸或相反的條款無效。

2015年7月16日 星期四

363.設立遺囑(一) 2015.07.16

遺囑繼承是在南非財產繼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在繼承實務中,真正的遺囑繼承卻很少。其重要原因在於公民的遺囑意識淡薄。為此,我們來探討遺囑的訂立、撤銷、生效和處分等,讓讀者了解設立遺囑之目的,使遺囑繼承更有效地發揮其功能與價值。

遺囑是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處分其個人財產或者處理其他事務,並在其死亡時發生法律效力的單方法律行為。遺囑產生于古羅馬時期,西元1世紀,遺囑繼承得到了確認,西元6世紀,遺囑繼承已趨於成熟。南非的遺囑繼承制度是由帝國殖民時代歐洲白人傳入。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遺囑權利的行使將日益重耍。

一、遺囑的法律特徵

1、遺囑是無相對人的單方法律行為

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依遺囑人單獨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遺囑人是否行使遺囑權利,何時行使權利,採取什麼方式行使權利,行使的內容等都體現權利人自覺的行動。既不允許強迫、欺詐,也不允許任意剝奪,不反映遺囑人真實意思的遺囑不發生效力。不管遺囑所指定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是否知道自己被指定,也不管是否知道遺囑的內容,以及是否接受指定,該遺囑自立遺囑人依法做出意思表示時成立。

2、遺囑於遺囑人死亡時生效

遺囑因遺囑人單獨的意思表示成立,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條件,即為有效遺囑。事實上,直至死亡之前,遺囑人隨時可以變更,撤銷遺囑,而不需要任何理由。因此,遺囑人行使權利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是否有效,一般應以遺囑人死亡時為准。只有在遺囑人死亡時仍保持不變的意思,才具有執行效力。所以,各國都規定遺囑於遺囑人死亡時生效。

3、遺囑行為不得代理    

遺囑是遺囑人處分自己身後財產的法律行為,影響其處分決定的因素,主要是遺囑人與有關親屬之間的感情和遺囑人的願望,具有強烈的感情色彩,必須由遺囑人親自進行,不得代理。

4、遺囑是要式法律行為

因為遺囑執行時,遺囑人已經死亡,所以,必須有嚴格的形式來保證遺囑的真實性,保證遺囑人真實意思能夠得到實現。因此,法律對遺囑形式作了強制性的規範,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各國繼承法對遺囑的形式有詳細規定。

二、遺囑的訂立、撤銷

1、遺囑的訂立

()遺囑能力

遺囑人處分自己身後財產,對有關當事人的利益有重要影響,因此,各國法律對遺囑人的行為能力都有明確要求。立遺囑時有民事行為能力,後來全部或部分喪失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立遺囑時欠缺行為能力,即使後來取得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遺囑亦無效。南非規定年滿16歲就可以立遺囑。其他國家如日本規定20歲為成年,但年滿15歲就可以立遺囑。法國民法典規定,年滿16歲的未成年人可以立遺囑,但他們只能處分自己財產的半數。

遺囑權利的主體是公民,即只有自然人才能享有這一權利,法人及其他社會組織不能成為權利主體。一般而言,南非如同英美等國家,賦予立遺囑人很大權力,如英國1938年以前的法律規定,立遺囑人可以將其遺產一部或全部留給任何人,甚至允許他把全部財產留給情婦,而置妻子和子女不顧。1938年英國繼承法對立遺囑人的權力規定了一些限制,但遺囑處分的權力仍然很大。與此相反大陸法系國家對遺囑自由作了較大限制,如《法國民法典》第916條規定,立遺囑人只有在無直系尊親屬和直系卑親屬時,才能贈與或遺囑處分其全部財產。

2015年7月7日 星期二

362.醫療綜合附加險 2015.07.09

在南非華人當中保險意識提升,而有許多人購買醫療保險。當有事故或疾病住院後,一個常見的問題是:為什麼住院費用保險公司沒有全額給付?其中一項原因是專科醫生收費較醫療保險公司標準費用高,並且有些疾病,保險公司會依據規定收取自負額。

案例一: 一位太太於三年前在約堡一家私立醫院做一項婦科手術。醫院收費R12,000, 婦科醫生收費R13,000,麻醉師費用R3,000。她全家醫療保險選項為Discovery Classic Core。醫院費用Discovery全額給付, 而婦科醫生費用理賠R6,500,麻醉師費用理賠R1,000。客戶最後自己付了R6,500R2,000, 總共R8,500

案例二: 李太太購買了Discovery  Claissic  Core 7個月前帶小孩子去醫院住院進行牙科治療,在此期間醫院以及醫生費用保險公司都按照保險公司定價給予賠付,但是依據保險公司規定,此項治療在入院時需客戶自行承擔R3,300的自負額,保險公司不予索賠。

Discovery Classic Core選項為住院險,住院時給付至200%,也就是保險公司標準費用的兩倍。此選項是Discovery住院險險種中最好的。然而由於醫生及麻醉師的費用高昂,甚至超過標準費用的兩倍,或者針對於特殊檢查或者特殊專科治療所需要的自付額,因此超過的部分要由客戶自行承擔。

有鑑於此,我們建議您購買Sirago醫療綜合附加險(Ultimate Gap  Cover),配搭現有的醫療保險。只要每月R235的保費,全家即可享有住院時額外500%的保障,每年不超過三次每次不超過R15,000的自付額索賠保障,專科醫生門診索賠福利保障以及癌症索賠福利。

保費:單身R210,家庭R235每月

沒有最高投保年齡 任何年齡皆可投保

包含住院眼科和牙科

包含麻醉師,婦產科,放射線科,病理學(驗血),其他專科醫生

家庭選項含蓋所有醫保陪伴受保人。

可以跟任何醫保公司選項配搭

索賠直接付進投保人帳戶

標準三個月等候期(waiting period),即投保後三個月內不能索賠, 已有疾病(pre-existing conditions)包括懷孕12個月的等候期。


福利 Benefit
每次索賠限額 Incident Limit Per Claim
每人每年次數 Utilisation Per Beneficiary
保單年限額
Overall Annual Limit
住院醫生費用差額 Gap Cover
醫療保險標準費率之500%
無限 Unlimited
無年限額 No Annual Limit
特定住院手術自付額CoPay Cover
R15,000
每年三次
 
R150,000
入院費
Admission Fee Cover
R5,000
醫生診所手術 Out-patient Cover
R3,500
每年三次
R15,000
急診室緊急治療 Emergency Room Cover
 
 
R2,000
醫保法規定必保項目
PMB Cover
不適用
不適用
癌症保險 Cancer Cover
 
 
R10,000
專科醫生門診 Specialist Out-Patient Consultations
R1,000
每年三次
R5,000
醫院帳單差額 Hospital Account Shortfalls
R1,000
每年三次
R5,000
體檢福利 Preventative Care Cover
R1,000
每年三次
R5,000
額外保障 (額外費用)
癌症治療自付額 Cancer CoPay
 
 
R50,000
精英選項Elite
 
 
R25,000

 
·         醫生診所手術索賠福利包括的治療清單舉例如下:

門診普外科手術,泌尿,眼科,耳鼻喉外科,整形外科,小兒外科,肝膽外科,心臟外科,普通心臟內科,神經內科,免疫類疾病,胃腸道類疾病,放射類治療,產科,高壓氧治療,必要的基礎類的腫瘤放療與化療,必要的基礎類的腎臟透析。

·         癌症治療自負額福利

每月只需額外支付R58.50即可享受此索賠福利

舉例說明:某醫療保險癌症治療福利限額為R400,000, 若超過此額度客戶20% 的自負額。若客戶已超支了此福利R100,000,則自負額為R20,000。此自付R20,000部分就可以向附加險公司索賠。

標準排除不保項目如下:

危險運動(例如橄欖球);嘗試自殺 / 自造傷害;酒精及藥物濫用;肥胖 / 不孕;愛滋病相關疾病; 例行治療(例如慢性病治療,腎臟透析); 放射線 / 核子武器 / 戰爭造成傷害; 心理/精神治療

根據短期保險法規,保險公司有權利可在給予客戶一個月通知後調整保費。

與醫療保險保費相比,此醫療附加險可說是物超所值,然而條件是投保人必須先有了醫療保險後才能購買此附加險。此醫療附加險可以與任何一家醫療保險配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