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3日 星期日

10. 人壽保險(一)

在中世紀,各種行會盛行,德國的「扶助金庫」,美國的「友愛社」,荷蘭和法國的「年金制度」等以集資的形式開始了人壽保險業。英國在1688年建立的「寡婦年金制」和「孤寡保險會」等保險組織,使人壽保險企業化。

中國保險思想起源於西元前六百年前,如禮運大同篇所揭示:「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即有保險的寓義。公元 1762 年,英國倫敦的衡平保險社首先根據生命表,按年齡及身體健康狀況計算合理的保險費,由於辦理趨向科學化,改變一般人對人壽保險的看法,成為現代化保險制度的先趨。壽險經過二百多年的發展,目前已經成為自由經濟國家的一種社會保障經濟制度,和民生主義、勞工福利合為現代生活的三重保障。

人壽保險在理財規劃中是不可或缺的,它的功能如下(摘錄自壽險指南一書):

一. 對個人的功能:
· 保障生活安定: 各種危險的發生是導致生活不安定的主要原因,而保險正是針對危險的發生予以事前預防或事後損失的補償。
· 養成儲蓄習慣: 投保人壽保險以後,如果未能按期繳納保險費,則保險契約將停效或終止;所以,使投保人將繳納保費列為個人預算的一部分,按期繳付,無形中含有一種強迫儲蓄的性質,日久成習,可以養成勤儉節約的美德。
· 維持固定收入: 個人收入因偶發事件而終止,可藉保險的給付而維持不變,尤其是購買人壽保險的年金給付,更可使老年時的生活獲得安定。
· 可使專心工作: 人壽保險提供生活的保障,使人有恃無恐,專親致力期事業的發展,而不用顧及身後家屬的生計,以及個人退休後的生活。
· 享受稅負特惠: 投保退休年金給付(retirement annuities),在限額內可從所得額扣除。人壽保險滿期保險金不課徵所得稅。提高個人信用: 投保投資型人壽保險,在限額內可辦理人壽保險為抵押的貸款;這樣可以在應急時發揮效益,無形中增加個人的信用。另者,一個有投保人壽保險的人,隨時都有經濟上的保障,故可讓人確定他的信用及償還能力,在金錢週轉上也必然增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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