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3日 星期四

49. 外匯管制將進一步放鬆 2008-03-13

自從1994年ANC開始執政後,南非就逐漸地放寬外匯管制。我們在此細數南非外匯管制放寬的歷史。

1. 針對外國人
1995年三月 – 廢除金融蘭特 (financial rand)

2. 針對個人
1997年: 允許海外投資,每人限額二十萬蘭特; 旅遊費用津貼: 成人八萬蘭特,孩童二萬五千蘭特。
1998年: 海外投資限額增加為四十萬蘭特; 旅遊費用津貼增加為成人十萬蘭特,孩童三萬蘭特。
1999年: 海外投資限額增加為五十萬蘭特; 旅遊費用津貼增加為成人十二萬蘭特,孩童三萬五千蘭特。
2000年: 海外投資限額增加為七十五萬蘭特; 旅遊費用津貼增加為成人十三萬蘭特,孩童四萬蘭特。
2001年: 旅遊費用津貼增加為成人十四萬蘭特,孩童四萬五千蘭特。
2003年: 海外資金特赦 – 轉回南非的資金,百分之五的罰款;留在國外的資金,百分之十的罰款。
2006年: 海外投資限額增加為兩百萬蘭特
2008年: 綜合海外費用限額(combined expense allowance)每人五十萬蘭特。此限額包括旅遊費用津貼,禮金(gifts),捐款和贍養費。

3. 針對法人(投資管理公司)
1997年: 南非資產的百分之十和前一年流入資金的百分之三可到海外投資。
1998年: 南非資產的百分之十五和前一年流入資金的百分之五可到海外投資。
2000年: 總資產的百分之十五可到海外投資;共同基金的限額為百分之二十
2001年: 不再需要財產交換 (asset swaps)
2003年: 前一年流入資金的限制條規廢除
2005年: 投資管理公司的限額從百分之十五增加到百分之二十五;共同基金的限額從百分之二十增為百分之二十五
2008年: 退休金的海外投資上限從百分之十五提升到百分之二十; 共同基金的上限從百分之二十五增為百分之三十

4. 針對法人(一般公司)
1997年: 新投資限額 – 海外: 三千萬蘭特;南非洲聯盟(SADC):五千萬蘭特。
1998年: 新投資限額提高為 – 海外: 五千萬蘭特;南非洲聯盟(SADC):兩億五千萬蘭特。
2001年: 新投資限額提高為– 海外: 五億萬蘭特;南非洲聯盟(SADC):七億五千萬蘭特。
2002年: 投資非洲國家限額提升為二十億蘭特。
2003年: 新投資限額增為: 海外: 十億蘭特;非洲國家:二十億蘭特。限額可用於已有投資項目;轉回南非的海外股利可再次出口使用。
2004年: 新投資限額不變,但可從南非支付的額外費用從百分之十提高到百分之二十;外商可在南非債券和證券交易所上市。
2005年:廢除海外投資限額,但須申請手續;南非公司可把所得海外股利留在國外;南非銀行可有最高到百分之四十的境內資本投資於海外資產,但非非洲地區的海外資產限制為百分之二十。
2006年: 非洲地區的海外投資最低股份從百分之五十降為百分之二十五。
2007年: 非洲以外地區的海外投資最低股份從百分之五十降為百分之二十五
2008年: 小型企業可到海外投資至五千萬蘭特而毋須申請手續。

5. 南非幣期貨市場
2007年:允許個人買賣南非幣期貨。
2008年:開放允許法人機構買賣南非幣期貨。

資料來源: 金融郵報週刊 (Financial 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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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期我們會恢復股票投資的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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